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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日常教学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0-06-12 [来源]: [浏览次数]: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日常教学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为规范日常教学经费使用,发挥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实验耗材、低值耐用品、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经费以及公共性教学用品经费的预算、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经费预算

(一)实践教学经费

各项实践教学经费预算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为依据,在学院经费预算总额内进行。具体项目与原则如下:

1、实验耗材与低值耐用品经费

(1)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当年实验项目开设计划实验人时数增减情况为基本依据,同时结合前一年实际使用情况综合确定。按理工类学生50元/年·生,文科和艺体类学生按10元/年·生,生物科学与应用化学专业按120元/每生预算经费。

(2)艺术设计专业相关专业课教师教学准备用材料费按实际任课教师人数(经教学工作部确认)以每人每期300元预算。

2、实习经费

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修读学生人数,根据各系申报的实习地点并结合前一年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预算。

(1)教育实习经费由两部分构成

①带队教师和学生共同所需交通费、住宿费等:按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人数,以190元/生预算。

②支付给实习学校的实习指导费:按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人数,以60元/生预算。

(2)市区以外其它实习经费由四部分构成

①学生交通费:省外120元/生,省内本市外60元/生;常德市所辖各县市30元/生。

②学生住宿费:5元/生·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③带队教师交通费、住宿费按三位学生标准执行。

④支付给实习基地的实习费:10元/生·周。

(3)市区实习经费预算主要考虑交通费补贴,按每人每天4元计算,并根据实习性质和特点考虑带队老师交通费和实习组织费用。

(4)金工实习经费按相关专业应参加实习学生人数预算,每生每周50元。

(5)法学专业模拟法庭等实习、见习费用根据外聘专家数量和联系费用综合考虑,酌情拨付。

(6)校内其它实习一般不单独划拨实习经费,特殊情况可适当考虑实习材料费。

(7)为保证实习教学质量和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每位带队教师所带学生人数最多为20人。

3、毕业论文(设计)经费

以应届毕业生中各专业应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为依据,分类进行经费安排,原则上文科、理科和艺体专业按每生50元预算,工科专业按每生60元预算,其中艺术设计、化学、生物科学、土木工程、机自、自动化等专业按每生70元预算。毕业论文(设计)调控费由教学工作部预算和管理。

(二)公共性教学用品费

公共性教学用品费按学生总人数以30元/年·生预算,由教学工作部统一管理。

二、经费使用要求

(一)实验耗材与低值耐用品经费

1、经费使用范围

(1)实验(实训)教学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等。

(2)实验教学所需玻璃器皿、元器件、实验动物等。

(3)单价低于800元以下的低值工具、仪表等实验教学用低值耐用品。

(4)综合调控经费主要用于学院组织的实验教学项目考察与调研、实验室检查评比及弥补个别单位实验教学耗材经费的不足,使用时需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附使用方案)报分管院长和院长同意。

2、经费使用程序

(1)各系应根据学生的实验开设情况,制订详细的采购计划,经学院教学工作部审核后,由各系自行采购,并按要求入库登记,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开出验收单作为报账凭证之一。同时,各实验室应将实验(实训)开课情况表报学院教学工作部备查。教学工作部至少每学期对各系实验开设情况和耗材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符合经费使用范围的有效票据(附验收单)由经手人、系主任、学院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到学院财务部报销。

(二)实习经费

1、经费使用范围

(1)实习期间学生和带队老师往返学校和实习基地间的交通费。

(2)实习期间学生和带队老师在实习基地的住宿费。

(3)应支付给实习基地的实习费。

(4)实习基地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的少量讲课酬金、学术报告酬金(按我院外聘教师讲课酬金标准)。

(5)少量实习业务费(以实习基地票据及相应时间为准,额度严格控制在实习经费总额的10%以内)。

(6)金工实习经费主要用于实习耗材和工具的购置、教学设备的维护等。

(7)实习综合调控经费主要用于如下几个方面:

①实习教学考察与调研。

②实习基地建设与省级优秀实习基地申报与评审。

③实习检查差旅费、业务费等。

④弥补个别单位实习经费的不足。使用时需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分管院长和院长同意。

⑤实习基地牌匾制作、学生实习手册、教师实习工作手册等编印。

⑥实习评优评先及证书发放。

2、经费使用程序

(1)各系应根据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和学院实习工作条例,认真填写《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实习计划表》(实习计划表在芙蓉学院首页资料下载网页下载)。

(2)符合经费使用范围的有效票据由带队教师签字、系主任签字、学院教学工作部针对实习执行情况(实际实习地点、时间和参加学生人数是否与计划相符,实习教学完成情况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写出审查意见,经学院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到学院财务部报帐。

(3)支付给实习基地的实习费应有符合财务报帐要求的实习基地财务收据。

(4)校外实习基地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的讲课酬金、学术报告酬金应有讲课人签名及学生代表、带队教师签名。

(5)每完成一项实习后,各单位应及时报帐,同时应将实习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教学工作部。

(6)实习经费的使用及帐目应向学生和指导实习的教师公开。

(三)毕业论文(设计)经费

1、经费使用范围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实验耗材和图纸、铅笔等基本用具。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文献检索、资料复印,文稿统一打印和装订的费用。

(3)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调控费由学院教学工作部掌控,主要用于如下三个方面:

①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编印及证书发放等。

②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件编印、资料袋印制等。

③外聘专家审题及答辩等环节的差旅费、业务费、咨询费、上级主管部门对毕业论文(设计)抽查相关费用等。

2、经费使用程序

(1)相关系应根据学院下拨经费情况,结合学生的课题性质与要求,统筹调配,并制订详细的毕业论文(设计)经费使用计划,按计划开支。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完成后,符合经费使用范围的有效票据由指导老师、系主任签字,教学工作部针对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写出审查意见后到学院财务部报帐。

(3)经费报销前,各系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报告、质量分析报告及相关过程材料报送学院教学工作部。

(四)公共性教学用品费

1、经费使用范围

公共性教学用品费主要用于教师备课本,教学手册,学生班务日志,学生实习日志,教学用低值易耗品(黑板刷、粉笔、投影仪灯泡等),教学用体育用品,教学办公用品,教学设备的维修,资料打印、复印,学生教学竞赛奖品等。

2、经费使用程序与要求

(1)每学期开学前,教学工作部根据各系(部)教师人数、学生及班额数等情况拟定各类物品使用计划,报分管院长和院长审批后,由教学工作部统一定制和采购,按计划分发给各系(部)。

(2)教学用品应由专人做好入库、验收,领用及库存统计报表,每学期末报院长审阅一次。

(3)符合使用范围要求的有效票据(附入库验收单)由经办人、教学部主任、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报账。

三、本办法自2011年起开始执行,由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