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推进课堂教学建设与改革,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供各教学系、教师参照执行。
一、开学及上课时间
9月12日-13日:2019、2018、2017级学生返校报到,9月14日正式上课。
10月7日-8日:2020级新生入学报到,10月9日-10日入学教育,10月11日-23日军训,10月26日:2020级学生正式上课。
二、秋季学期作息时间安排
2020年秋季学期共20周,其中第20周为机动周,秋季学期教学日历见附件。
2020年秋季学期严格按照上午和下午各4节的作息时间进行排课。在正常的教学周次内不能完成的课程(实验)教学任务,可以在晚间安排2-3节或周六、周日全天纳入排课时间。
三、教学工作安排
(一)、理论课程教学
1、全面恢复以线下教学为主的课堂教学模式,鼓励具备有条件的课程(如主持校级以上精品在线课程、教学文件资源齐备等)采用线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或智慧教室上课;对于采用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或智慧教室授课的,需提前报备学院教学工作部,教学工作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在线教学或智慧课堂的组织实施、教学相关文件资源进行审核与检查,并给与相应教学工作量奖励系数的认定。
2、秋季学期网络开课,同时继续开放28门网络课程供学生选修。
3、课程重修按学分制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教学工作部负责公共课程的重修授课,各教学系负责专业课程的重修授课。
4、对于因疫情暂不能返校的学生,任课教师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在线教学方案,选择多种方式进行教学:通过发送教学计划、授课PPT、利用线上MOOC、课堂录播或直播等形式引导学生学习,并安排好课后辅导等教学环节,督促其完成教学任务。
(二)、实践教学
1、尽量补足春季学期未开出的实验课程学分。可将春季学期 未开出的实验课程合理融入秋季学期教学计划,正常教学时段不够的, 每天晚间及周六、周日全天可纳入实验排课时间,确保全年实验教学任务有序完成。对于确实因实验教学任务量大、实验场地设备等原因难以保证全年实验计划集中在一个学期完成的,可以延续到下一个学期完成。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要统筹春季学期因疫情未开展的实习实训活动,各教学系根据时间、人员、防疫等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实习方案与内容,就近选择实习地点开展实习,确保实习目标任务完成。原则上不组织出省的实践教学活动。
2、允许大四学生结合就业需求申请自主分散实习(可不必返校),学生首先要向教学系提交《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教学工作部网站可下载,已包含个人安全承诺书、家长知情同意书)和《实习单位接收函(或协议)》,外地不便送交的可扫描上述材料发给实习指导教师,所在教学系经审批同意后,学生可开展自主分散实习, 教学系按照标准给与实习补贴;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按要求实习任务并完成保留相关实习过程材料;实习任务完成后,向教学系指派的实习指导教师上交实习过程材料,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情况给予学生实习成绩并认定学分。按照学院文件规定,参加学院或教学系统一组织的一个学期(含) 以上顶岗实习的学生,可获得每学期最低 20 学分的实习学分,若超出该学期培养方案的实习学分,超出部分可冲抵其他相关课程学分。
3、重修补考
重修补考由教学工作部集中统一安排,具体时间等通知。
4、期末考试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灵活安排,考查课程教学系部根据课程计划,可结课后即时组织考试;考试课程结课后组织考试需报教学部工作部备案;公共课程考试,由教学工作部统一安排;如因为疫情地区不能返校的学生,任课老师可以采取线上考试的形式。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系要提前组织任课教师制订秋季学期教学计划,协助任课老师根据课程性质、课程内容、教学要求、学生人数等情况做好学生返校前教学工作准备。
2.各教学系要建立起系主任、书记、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教务秘书、辅导员等组成的教学工作保障团队,落实教学安排,对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及时的跟踪并反馈。按照学院规范要求做好并妥善收集保存教学计划性、过程性和总结性文档。教学工作部、督评中心与各教学系要加强协作,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中的问题,不断加强教学管理与督评改革,积极搜索并实施适应新形势下的评价模式。
3.各教学系要以春季学期在线教学为契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切实深化教育教学信息化改革,不断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院
教学工作部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