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
教务通[2020]54号
关于张聪同学作降级试读的决定
工程与技术系软工1801班张聪同学,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不及格课程经过补考后历期累计不及格学分达到40分(含40)及以上。根据《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三十条之规定,应对这位同学作退学处理,由于该同学本人及其家长的强烈要求,希望学院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并写了书面承若,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他进行降级试读。
执行降级试读后的有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1、跟随降级后的班级学习并参加期末考试。
2、降级试读的同学在2019年下、2020年上学期期末考试已合格的课程可以不参加期末考试但必须随班上课。
3、降级试读后在本学期期末考试如有一门课程(不含院选课、专业任选课)不及格将自动退学。
请相关教学系将纸质文件及时传达给学生本人及家长并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教学部检查。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
2020年11月2日
附: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行降级试读学生名单
系 |
专业班级 |
学号 |
姓名 |
学期不及格学分总数 |
学期应修课程学分数 |
历期不及格学分总数 |
降级后班级 |
工学系 |
软工1801 |
18310236 |
张聪 |
11 |
20.5 |
40.5 |
软工1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