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上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3-25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1年上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21年上学期重修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6年的结业学生(退役复学的学生,参军时间除外)。

二、报名时间

3月26日08:00—3月29日23:59,逾期不补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包括不及格课程和无初修成绩课程(例:转专业学生)等报名。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只能报本学期开设课程。报名学生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链接:http://42.49.134.163:20015/jsxsd/,每名学生最多可报八门课程。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1。

四、考试时间

公共基础课程和2017级及以前年级的学生重修课程,具体考试时间在考试前一周公布。

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重修的专业课随下届班级跟读考试。

一、 缴费

1.缴费时间:3月31日08:00至4月2日23:59,逾期不补缴。

2.缴费标准

(1)2017级及以前年级的学生每门课程收取考试费20元。

(2)按照《关于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湘发改价费2018年513号)文件精神,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按70元每学分收取重修费用。

3.缴费形式:报名截止后,由报名学生在缴费时间内自行通过手机银行缴费,其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课程重修安排

(1)2015-2017级学生:课程重修学生人数超过20人时,原则上组班重修,专业课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安排(上课时间、地点和学时数报考务办备查),公共课由考务办统一安排。课程重修人数少于20人时,采取教师辅导和学生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修。

(2)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公共基础课由考务办统一安排;专业课随2019级、2020级、2021级班级修读,随班重修至少需要完成该课程的三分之一课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请教务老师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收集所需课程纸质试卷(有出卷教师及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在4月16日(周五)下班之前交考务办。

附件1:学生报名操作手册

附件2:学生缴费操作手册

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