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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1-27 [来源]: [浏览次数]:

教务通[2023] 71 号

芙蓉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教学系

根据院政字〔2021〕4号《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我院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正式启动。为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普通2023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含音、体、美、专升本等)、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申请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向所在教学系提交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1),12月2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程序

(一)从2023级起,高考有首选及再选科目的设定,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对首选及再选科目的限定确定拟转专业。转入专业高考首选及再选科目基本条件见附件3。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向所在教学系提交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1),各教学系汇总。

(三)下学期开学后各教学系根据第一学期考试课程平均成绩专业年级前50%的标准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转出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标准班额最低限。如申请转出后全专业人数低于30人,所在教学系可根据第一学期考试课程平均成绩排序,分高者优先。各教学系填报拟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送交教学工作部。

(四) 教学工作部及转入系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排序。转入专业原则上不突破标准班额最高限,当某专业申请转入人数超过标准班额最高限时,可根据第一学期按考试成绩排序,分高者优先。

(五)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教学工作部统一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其他

(一)因身体原因,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学院专家组认定,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申请转专业,可优先考虑。

(二)同一教学系内部转专业、申请所转目标专业为高考第一志愿专业等情况申请转专业,可优先考虑。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审批表

附件2:拟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3: 2023级转入专业高考首选及再选科目基本条件

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