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及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2023]9号
各教学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学院决定开展省级及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1级及2022级在校学生申报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020级学生可以参与,但不能作项目主持人,申报团队要形成梯队结构。
2、2020级、2021级、2022级在校学生可以申报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二、中期检查
对2022年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三、结题
1、对2020年以来省级立项、2021年以来院级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四、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申请延期结题的,应填写相应的延期结题申请书。
2.项目指导教师审核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3.各教学系(部)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报告书等进行审核,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
4.以系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将申报书、中期检查和结题报告书及相关附件报送教学工作部。
五、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
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计划申请书》
2.中期检查项目
(1)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
(2)阶段性的研究成果。论文提供复印件,也可以是其他证明材料。
3.结题项目
(1)结题报告书:结题报告书按照格式(见附件1)填写。
(2)成果材料:成果材料是指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专利、作品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所有结题成果,均应署名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或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对于应用研究项目,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的成果,也可作为结题依据。
对结题成果支撑材料的要求: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的PDF文件,提交的论文还需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期刊查询链接或知网、万方、维普网站收录链接;结题成果为专利、鉴定成果的,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PDF文件;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PDF文件;结题成果为硬件装置的,需提供演示DV(包括装置实物近视图、测试过程、测试结果等),竞赛获奖证书提交PDF文件,其余内容由项目组自行确定,一起制成光盘上交。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上交一式二份,并须上交原件审核。
对结题成果原件要求:结题成果为论文、专利、鉴定成果等的,原件经核定后返还;结题成果为著作的,应交2本以上。
(3)结题工作要求:①各项目组学生应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抓紧时间,加快研究进度,及时做好结题准备工作,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确保按期按质结题;②各项目指导教师应主动加强对项目组学生的指导,保证项目顺利结题。对因指导不力导致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教师,将暂停其下一次项目申报的指导资格;③各教学系(部)应加大对项目进展的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按期结题。④教学工作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查验收,省级项目原则上要求至少在省级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院级项目至少发表1篇论文,只有通过学院验收的项目,方可凭有效票据办理项目报账手续;⑤提供虚假成果(包括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者将给以严肃处理。
4.不能按期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评审的,如主持人为2023年毕业生,由主持人填写《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3),并由指导教师从原项目组成员中或下一年级学生挑选一人接任项目主持人,在指导教师监督下做好研究资料、经费使用情况等交接工作,按管理办法办理项目异动手续;最晚项目可延期至2024年5月止,由新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教学工作部组织答辩。延期后仍不能结题的,该项目作中止处理。
六、其他要求
1.请各系(部)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2023年4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学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系(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与学院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本部门项目的检查。凡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检查的或者经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中止其课题经费的资助。
3.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要求接受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中期检查报告书和结题报告书,一律不予受理。
4.各项目负责人请认真查看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管理文件及结题要求,务必按照其要求报送中期检查和结题材料。
5.联系人:熊老师,电话:0736-7189050
附件:
1.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报告书
2.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4.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
5. 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表
6. 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电子版可以在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教学科研网页——资料下载中自行下载。
教学工作部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