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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学院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系:

    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及时发现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26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务〔2025〕64号)文件部署,芙蓉学院决定开展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参与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师生

二、检查流程

(一)3月16日—25日教学系自查

   1.各教学系通知学生在(维普)毕设管理平台https://vgms.fanyu.com提交论文中期报告(内容格式自定,可同时附上论文(设计)的初稿),指导教师结合“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对学生提交的中期报告进行线上审核批示。对于上网条件受限的学生,指导教师要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进行指导,并掌握学生的论文进展情况。

指导教师依据学生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考核表》(见附件1)的中期(S1,S2阶段)考核情况,并在毕业论文答辩前完成后期(S3阶段)考核,《考核表》由教学系存档备查。

   2.各教学系负责毕设工作的教务要通过(维普)毕设管理平台,对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书、开题、中期报告、论文指导等情况进行线上统计,并及时向本学院师生通报。

   3.各教学系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自查表》(见附件2)于25日前交教学工作部

(二)3月26-31日学院督查

   学院将对(维普)毕设管理平台的线上数据进行核查,并结合现场抽检情况,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系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的主体,应充分发挥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小组及学术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同时,结合《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对本系学生进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2.各教学系要充分利用毕设管理平台的优势,实施在线指导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各指导教师应认真尽责地做好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对于进展较慢的学生,要给予特别关注,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避免因毕业论文(设计)原因延迟毕业。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