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为切实做好2020年上半年非毕业年级教学结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2019级期末工作安排:
(一)考试方试
公共课考试:课程承担单位在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由任课老师将结课时间上报各教学系部,由教学工作部考务办协同相关教学系部统一组织线上考试,考试平台为智慧树。
专业课考试:各教学系在任课教师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各专业任课老师完成课程教学任务,确定考试时间后,上报各教学系教务,可以自选平台组建期末考试(考试平台自选:智慧树或超星),并上报教学工作部考试时间;如任课老师不能组织线上考试,则上报各教学系教务,由各系部教务老师统一组建线上考试,考试平台为智慧树。
(二)考试要求
1.教师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命题老师应灵活命题,注意考核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并覆盖全学期教学内容,要做到难易适当,份量适中,题型多元化,着重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制定合理评分标准,客观公正评分。考试课程试卷命题分A、B、C三套,切忌三套试卷雷同。
2、试卷命题电子模版请在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资料下载→考试管理中下载,试卷经各教研室主任和各系主任审核签字后,连同《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考试(查)审批表》、纸质试卷、电子稿(PDF格式)试卷交各系部教务老师。
3、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
4、每门课程结束考试后,由任课教师集中密封评卷,同一课程有两个以上任课教师的要实行流水作业阅卷。
5、考查课程期末考试任课老师可以形式多样,原始资料保存相关电子档给教学系以备查。考查成绩以“五级分制”或“百分制”记录成绩,主要以平时成绩结合课程设计或课程小论文或开卷测试而评定。期末考查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其中实验课成绩不低于15%)。
考试课程期评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构成,期末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其中实验课成绩不低于15%)。凡期末考试卷面成绩≤33分者,期评成绩直接记期末考试卷面分数,但平时成绩在教学手册上应有详细记载。学生线上缺课超2/3者,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6、教学手册、教学总结及期末考试试卷由各系部清理归档保管。
(三)试卷回收及保存
成绩录入结束后,各教学系部以课程为单位将试卷样卷、答卷、学生成绩单、评分标准和试卷分析、试卷封面(基本信息填写完整)等一同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试卷应以教学档案的形式由开课系部统一保管,保管期四年以上。
任课老师通过智慧树,超星平台自建考试的,答卷由任课老师下载电子档打包发给各教学系教务老师,由教务老师统一发给教学工作部考务办组织打印,再发给任课教师批阅。
由教务自建的考试课程,由教务老师统一下载电子档交教学工作部统一打印,再交由任课教师批阅。
二、其它工作
1.期末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各系部及时向学生家长寄发成绩通知书。
2.收费补考网上报名时间:6月5日-7日,网上缴费时间:6月9日-11日,考试时间:6月20日-21日。
3. 6月13日-19日2017、2018级学生为2020年秋季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程选课。
4.6月22-28日学生网上教师测评。
5.本学期课程设计由任课老师在网络平台执行,任课老师提供课程设计相关资料并给出设计题目,学生上交课程设计报告,任课老师提交本学期期末成绩并上交相关资料给教学系。特殊情况不能网上执行的,请任课老师上报各教学系,疫情结束后由教学工作部统一处理。
6.2020年春季学期实习实践如能网上执行,请网上执行,如不能执行的,疫情结束后由教学工作部统一处理。
7.各教学系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认真落实本年度秋季学期教学任务,2020级开课计划于6月10日前上交教学工作部,各教学系于7月1日前将课表交教学工作部,于7月6日前将教学任务书、教学课表下达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8.本通知有关事项请各系部通知到相关教师。
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
二O二O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