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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清扬同学的退学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0-09 [来源]: [浏览次数]:

教务通〔2021〕 67 号

关于陈清扬同学的退学公示

陈清扬同学系我院艺术与体育系环境设计专业1801班学生,该生2020-2021第二学期因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30学分及以上,学院对陈清扬同学进行过退学警示处理,2021-2022第一学期经补考后,历期不及格课程学分仍累计达到40学分以上,且未经批准连续2周以上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以及《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经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陈清扬同学作拟自动退学处理,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0日—2021年10月1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工作部提出申诉,联系人:熊老师。申诉电话:0736-7189369。

附:2021-2022第一学期退学学生名单:

专业班级

学号

姓名

学期不及格学分总数

学期应修课程学分数

学年不及格学分总数

学年应修课程学分数

历期不及格学分总数

处理结果

艺术与体育系

环境1801

18270104

陈清扬

13

22



41

退学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

2021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