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2021〕 67 号
关于陈清扬同学的退学公示
陈清扬同学系我院艺术与体育系环境设计专业1801班学生,该生2020-2021第二学期因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30学分及以上,学院对陈清扬同学进行过退学警示处理,2021-2022第一学期经补考后,历期不及格课程学分仍累计达到40学分以上,且未经批准连续2周以上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以及《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经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陈清扬同学作拟自动退学处理,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0日—2021年10月1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学工作部提出申诉,联系人:熊老师。申诉电话:0736-7189369。
附:2021-2022第一学期退学学生名单:
系 |
专业班级 |
学号 |
姓名 |
学期不及格学分总数 |
学期应修课程学分数 |
学年不及格学分总数 |
学年应修课程学分数 |
历期不及格学分总数 |
处理结果 |
艺术与体育系 |
环境1801 |
18270104 |
陈清扬 |
13 |
22 |
|
|
41 |
退学 |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教学工作部
2021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