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师范类学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通知
教务通【2022】59号
根据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湘教发〔2022〕4号)及《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试行)》(院办通〔2022〕2号)文件要求,现对我院师范类学生进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院申请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19级、2020级师范类学生(限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生物科学专业)。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通过考核的师范生可认定对应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
二、考核范围
(一)笔试:
认定中学学段的,考核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大纲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大纲执行。
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为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笔试合格。
(二)面试:
由培养系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组织线上面试,12月2日前完成。
三、考核办法
《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由学院统一组织命题,《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由各师范类专业所在系组织命题。
四、考核时间及考核方式
考虑2019级学生有在外实习及当前疫情情况,笔试考试以线上考试方式统一进行,考核时间定于11月12日,见下表。
类 别 时 间 |
11月12日 |
11月12日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9:00-11:00 |
13:00-15:00 |
15:30-17:30 |
高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五、其它事项
请各系将参加师范培训的学生名单电子档于10月17日前报教学工作部,学院拟于10月份统一组织培训,培训以线上培训方式进行,具体时间见下表。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培训由各系单独组织。线上考试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培训科目与时间:
培训科目 |
时间 |
培训方式 |
综合素质(中学) |
10月29日上午9:00-11:00 |
腾讯会议(104-527-542)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10月29日下午15:00-17:00 |
腾讯会议(685-989-571)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10月30日 |
腾讯会议(各系自行建立会议号) |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