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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0-05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2022】55号

各教学系:

为了切实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选题:2022年10月31日前

2、下达任务书:2022年11月30日前

3、开题:2022年12月31日前

4、中期检查:2023年3月31日前

5、答辩与成绩评定:2023年5月20日- 5月30日

6、总结、归档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2023年6月8日前

7、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管理平台待学校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系要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和毕业论文(设计)分段考核细则执行,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不断研究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价办法,不把结果(结论)作为评定成绩的唯一标准,更加关注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及完成过程。

2、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题目的难易度、工作量要适中,选题注重凸显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创业能力。

3、进一步推进毕业论文(设计)改革工作,鼓励让更多的学生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改革,改革课题可以为校企合作项目、创新创意项目、生产一线实际问题或学生自主拟题。把一人一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重要原则,大型课题可分为子课题由不同学生分工完成。鼓励学生根据专业兴趣自己申报课题,经指导教师批准、教学系审核后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鼓励学生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取得的成果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取得省级以上结题、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创业实践项目工商注册等成果的在成绩评定时可优先考虑。

4、选题后各教学系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审核,严格控制中途变更课题,不允许在答辩时更改课题。

5、各教学系应严格考勤制度,切实加强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管理。确保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有效时间(理工科不少于10周,文科不少于8周)。

6、2023年3月,各教学系应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并于3月31日前向教学工作部递交中期检查报告。

7、答辩前,毕业生要参与答辩资格审查,实施论文盲审,严格执行论文查重和抽检制度,严肃查处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凡是论文盲审未通过、查重检测不合格、评阅教师(导师)评定成绩在60分以下的学生,均取消正常答辩资格。

8、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之前各教学系要按照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检要求做好论文材料电子文档的归档存盘,及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将推荐的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含优秀论文压缩稿电子文档)交教学工作部。

9、教学工作部和督评办将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段考核的要求,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检查。

教学工作部

2022年10月5日